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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我靠嫉妒偷来世人偏爱》,是作者大大“褰黛”近日来异常火爆的一部高分佳作,故事里的主要描写对象是林羡之沈观白。小说精彩内容概述:人人都说林羡之性情温柔、温润干净,是天生讨喜的焦点。可没人知道,这副完美皮囊,全是假的。从小到大,他卑微怯懦,活在无尽的自卑与自我否定里,平庸又渺小。直到他觉醒了嫉妒的天赋。可以窃取所有人的天赋。他偷遍世间温柔,借来世人偏爱,把自己伪装成完美无缺的模样。从畏畏缩缩的影子,活成了众人喜欢的模样。可伪装戴得太久,他彻底弄丢了真实的自己。虚伪成瘾,终身虚妄,永远活在借来的人生里清醒沉沦。他本以为,自己这一生,只能做无休无止的赝品。直到他遇见沈观白。少年干净纯粹,坦荡耀眼,是世间唯一真实无瑕的光。是他窃取不来的顶级温柔。别人的光,他随手可借。唯独沈观白这束光。让偏执半生的他甘愿沦陷,赌上一切,只求独占一人。...
第10章
程瑞后来又找过他几次。校门口堵,放学路上拦,有一回还蹲在我家单元门底下等,不知道等了多久,台阶上冻得缩成一团。
他说话声音都变了,那种自然的东西没了,每个字都干巴巴的,像在挤。说他真正怎么想的不敢承认所以才跟兄弟那么吹牛,说他做错了什么都能改。
林羡之听着,站在单元门口,风灌进领口。程瑞还是伸着手想来拉他,指尖碰了一下袖口又缩回去。
“林羡之,”程瑞叫他名字,那个“羡”字咬得含含糊糊的,跟从前不一样,从前他叫林羡之名字的时候尾音都往上挑,现在那个字落在地上捡都捡不起来了。
林羡之没说话。天赋安安稳稳地嵌在骨头里,他能感觉到身上那层光松弛地贴着皮肤——让人想亲近、不必开口就有好感的光。那以前是程瑞的。
现在是他的了。
他看着程瑞缩着肩膀站在风里,没了那层外壳的程瑞和班里其他同学没什么区别。他也学会低下头了,垂着脑袋,像从前的林羡之一样。
他忽然发现自己没什么感觉了。不恨也不惋惜。那些并肩了半年的路、喝了半年的奶茶,变成回忆,缩成一个很小的点,塞在记忆某个角落里落灰。
“别来了。”林羡之说。
然后转身进了单元门。程瑞没追,他上楼的时候从走廊窗户往下看了一眼,程瑞还站在那儿,就那么站着。
后来程瑞就慢慢不来了。
偶尔教室里碰上他目光也躲。毕业照那天全班在操场上排队,他隔了四五个人站着,没往林羡之这边看。快门按下去的时候林羡之余光里看不见程瑞一点影子,被前面同学挡地严严实实。
照片洗出来他找了半天才找到程瑞。
这事就算翻篇了。
夏天过完,林羡之进了城南一中。
高中比初中大了好几倍,教学楼三栋连在一起,第一天走差点迷路。
林羡之被分到高一七班,走廊尽头倒数第二间,窗户外头正对着校园里的老松树,松针密得能把阳光筛成碎片。
班主任第一节课让挨个自我介绍。
轮到他站起来的时候,他感觉到身上那层东西自然而然地浮上来了——嘴角翘着,肩膀松着,目光往下面扫了一圈。
“我叫林羡之。喜欢看书,打游戏还行,以后多多关照。”
底下没什么特殊反应。就是正常的自然的氛围,没什么人在意但也没有人冷场。有几个同学冲他笑了笑,旁边的男生接了句“游戏打什么啊兄弟,改天组队”。
林羡之坐下来。心跳很平稳,呼吸也很均匀。不用咬牙硬撑,不用心里排练一百遍“我现在要笑到什么程度”。那层光就那么服服帖帖地贴着他,像穿习惯了的外套,很舒适。
那是他活了十五年,第一次在一个全是陌生人的教室里没觉得心里慌张。
日子从开学起就跟上了发条似的转起来。和初中最大的区别是,那些从前他不敢碰的东西,现在轻而易举就够着了。
课间有人转过来跟我说话,他能自然而然的接上。食堂里找个位置坐下,立刻就有同桌端盘子坐过来。小组讨论分到林羡之这一组,不用他主动开口就有人“林羡之你说说看”,他随便讲两句他们就点头,没人在意语速快不快声音抖不抖。
开学第二周英语课分组做对话,林羡和一个叫沈**的女生搭档。她说到一半忘词了,卡在那儿脸红,林羡之接了一句把她的意思续上了,她抬头冲林羡之笑了一下,说“你反应真快”。其实不是反应快,就是那层东西给了自己一个出口——不用多想,嘴比脑子先动。
他慢慢摸清楚了,那层光的用处不是让他变成另一个人。是给了他一层皮,让他不用再在每一个社交动作前面停下来想“这一步应该怎么走”。别人递过来一句什么,那层皮自动就替他兜住了,他不用再跟自己较劲。
有时候他在想,程瑞以前是不是就是这么活的。从出生开始就裹着这层东西,所以他从不需要停下来想“我现在这个表情对不对”,他所有的话、所有的笑都是瞬发的,因为他不用在心底跟自己打仗。
现在那层东西在他这儿了。他替程瑞打完了那场仗,从他身上把它剥下来的时候连皮都一起撕了,干干净净的。
他活该。不想了。
高一期中**林羡之进了全班前十,班主任找他谈话,问他愿不愿意当课代表。林羡之点头,班主任拍着他的肩膀说“我看你性格挺合适的,能跟同学沟通好”。心里偷偷笑了一声,但嘴上还是客气地应了。
“性格合适”。这四个字他从小就没被人安在头上过。小学老师评语清一色“内向腼腆希望更开朗”,初中三年班主任也不怎么单独找他谈话。
现在好了,班主任说“你性格合适”,同学说“林羡之你讲题挺清楚的”,连体育课分组都有人主动喊他名字一起玩。
中午林羡之去食堂打饭,队伍排得老长,他端着盘子找位置。旁边有人叫他名字,是班里一个男生,桌上有空位,他坐过去。
那个男生边吃边跟他聊周末上了什么新电影,另一个男生也凑过来,三个人你一嘴我一嘴的,一直吃到食堂里只剩下他们三个人。
去倒饭之前,林羡之低头看着盘子里剩下的半份番茄炒蛋。
心里没什么大起大伏的激动,就是觉得,原来是这样。别人活了十五年的那种正常日子,原来就是这样。
吃饭的时候有人陪你聊天,下课有人叫你去上厕所,作业不会了有人愿意借你抄——不用盯着谁的眼睛去偷,不用掐着表等退潮,不用在每一个开口之前先跟自己打一架。
这层光兜着他,兜得稳稳当当的。从早上进教室到晚上离校,它就没断过。
放学的时候一个人走在校门口那条街上。走得不快不慢,书包单肩挎着,享受秋季的晚风凉凉的拍在身上。
路过一家奶茶店,里面坐满了穿校服的人,隔着玻璃能看见那些脸都亮亮的,三五成群,笑着说话。
林羡之从门口经过没停。奶茶他现在不太喝了。
拐过街角的时候停了半步。手心里那四面镜子碎片的温度稳稳地贴着他,从掌心渗进去,跟心跳融在一起,分不出谁是谁了。
他其实模模糊糊地感觉出来,那面镜子拼完整之后,里面映着的“我”未必是他自己。它映的是程瑞,哥哥,英语发音好听的那个女生,全班围着他转的**——所有他偷过的人拼起来的一张脸。笑是他们的,温柔是他们的,让人舒服的东西全是别人的。
但他照镜子的时候看着那张脸,确实比以前好看了。
这有什么问题呢。反正真正的他也不会有人喜欢。
他继续往前走。路灯把影子拉长又缩短,从一个光圈走到下一个光圈。
回到家摸出手机看了看时间,屏幕的光映在脸上。没有未读消息,没有置顶对话框。在七班待了一个多月了,有人问他要过微信,加了,对话框存在列表里,偶尔亮一下,不是“今天数学作业是什么”就是“今天发的卷子给我抄一下”。
正常。这就是正常。没人天天给你发语音说“我喜欢和你玩”,也没人蹲在单元门口冻一晚上求你理他。
那些事都不是正常。
母亲敲门进来送了盘切好的橙子,搁他桌上说“吃点水果,食堂里的饭味道怎么样啊”,他嗯了一声,母亲站了两秒,好像想问点什么,最后也没问,退出去把门带上了。
他拿了一瓣橙子塞嘴里,酸得眯眼睛。
然后对着书桌上那面小镜子看了一眼。镜子里的人嘴角还挂着点若有若无的弧度,眉眼澄澈,皮肤在卧室灯光底下显得挺润的。
那是他。也不是他。
不过他不在意。
把橙子核吐进垃圾桶里,他要开始做作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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