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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代言情《给鬼王当替身的那些年》,现已完结,主要人物是修瑾阎君,文章的原创作者叫做“佚名”,非常的有看点,小说精彩剧情讲述的是:我是阴间接送魂魄的鬼差。一朝背运,接了个送鬼王去死的任务。不是。我什么东西啊?我就杀鬼王。可顶头上司却意味深长地盯着我的脸,勾起唇角。“此行若成,赏金百两。”这话简直侮辱人格。但我是个鬼,没有人格。如牛马得饼一般。我火急火燎地混进了鬼王府邸。当桃花眼、芙蓉面的鬼王修瑾,神色迷离地伏在我肩头,缱绻地一遍遍唤着亡妻的名字时。我终于不堪其辱——传讯给上司。“这是另外的价钱!”得知阎君送了个婢子给他时,......
第10章
修瑾带着我,再一次回到兰亭水榭。
用术法将阁内所有的蜡烛都点燃了。
怕不够亮,硬是从我兜里把夜明珠掏出来捧着。
就这样,我二人脸上各自染着一面明光,他指尖一点我的眉心。
几段记忆暖流般涌入我的脑海。
原来,修瑾不是只在我身边待了一年。
而是五年。
我们一起从少年走到青葱岁月。
他也从奶狗一点点长大,最后学会化形,变作一个身材模样都深得我心的美男子。
三百年前的我是个博览群书、花样奇多的大色迷,加上狗主人这一层身份,把修瑾这只蠢狗吃得死死的。
我六亲皆亡,修瑾亲族不明,彼此都无依无靠,稍微一点爱意或温暖就能让我们走到一起,何况我们还相处了五年。
于是互表心意的那天晚上,我们草草成了亲,过起了日子。
直到我在勾魂时,被鬼魂重伤。
鬼界无药可治,修瑾便背着我去了仙门求救。
仙界向来看不上鬼界之人,多数长者弟子都将我们拒之门外。
只有柳玉如不计得失,为我治好了伤。
代价是,要修瑾和我为她试药。
我们两个村里来的憨货,哪懂他们城里人的门道。
她给什么,我们就喝什么。
三百年后,修瑾调查时才知道,世上有种药叫忘忧草。
食之可篡改记忆。
那个时候他终于意识到,从我受伤开始到柳玉如死,一切都是一个局。
那一年,柳玉如是仙门之中最有本事的弟子,无人能敌,无所不知。
恰逢仙门之首飞升,其位虚席以待。
所有人都觉得这个位置必定是她的。
可七十二长者却私下劝她放弃竞争。
“门派从未有女子居于首位,不合规矩。”
柳玉如不服,但暂时无能为力。
她的至交好友阎五便给她出谋划策:“借刀**。”
这把刀一定要足够忠心,足够狠戾。
天赋异禀的犬族修瑾,成了他们选中的刀。
柳玉如篡改了我们的记忆,化作我的模样,取代了我的位置,与修瑾培养了足够深的感情之后,故意向七十二长者请求弃修无情道,还俗成婚,令长者们盛怒施刑,借机假死。
以她的死,激起修瑾心中巨大的痛苦,助他破镜,大开杀戒。
仙门肃清后,她再化名回去,一步步做到长者之首的位置。
即使她身为女子,也再无人置喙。
三百年后再见到我,那种无尽的暖意和熟悉,是修瑾不曾在柳玉如身上体会过的。
他想,比起原主,他怎么能更爱转世的魂魄?
这是不正常的。
便快马加鞭差人去查。
一查,才查出了这错位的爱和被人撕裂的三百年。
缺失的记忆悉数归位。
这次换我两眼湿红,沉默地吻住修瑾。
在我被切割记忆,偏安一隅的时候。
他独自经受了这么多。
“辛苦了,小狗。”
他的圆眼泛着水光,亮晶晶地注视我,默不作声地扑到我怀里。
我摸摸他的头。
“真是一条好狗。”
他忍不住说。
“也是好夫君。”
“我们三百年前,便成过婚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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