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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先生,你翻船了

陆先生,你翻船了

锦月的傲娇心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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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陆先生,你翻船了“锦月的傲娇心思”的作品之一,莎莎汪予是书中的主要人物。全文精彩选节:猎杀时刻,禁止真心的夜晚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,正好撞见服务员在数小费。。,不是女人看见钻石的那种亮,是猎人看见猎物、股民看见涨停、饿了三天的流浪猫看见一条没拴绳的老鼠——纯粹,本能,还带着一种浑然天成的不要脸。“小哥哥,今天生意不错呀。”,语气甜得像裹了三层糖霜。,看见一张足以让直男大脑宕机的脸——大波浪,杏仁眼,鼻梁挺秀,嘴唇是那种...

来源:番茄小说   主角: 莎莎,汪予   时间:2026-07-14 18:00:39

小说介绍

现代言情《陆先生,你翻船了》是大神“锦月的傲娇心思”的代表作,莎莎汪予是书中的主角。精彩章节概述:猎杀时刻,禁止真心的夜晚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,正好撞见服务员在数小费。。,不是女人看见钻石的那种亮,是猎人看见猎物、股民看见涨停、饿了三天的流浪猫看见一条没拴绳的老鼠——纯粹,本能,还带着一种浑然天成的不要脸。“小哥哥,今天生意不错呀。”,语气甜得像裹了三层糖霜。,看见一张足以让直男大脑宕机的脸——大波浪,杏仁眼,鼻梁挺秀,嘴唇是那种...

第1章

猎杀时刻,禁止真心的夜晚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,正好撞见服务员在数小费。。,不是女人看见钻石的那种亮,是猎人看见猎物、股民看见涨停、饿了三天的流浪猫看见一条没拴绳的老鼠——纯粹,本能,还带着一种浑然天成的不要脸。“小哥哥,今天生意不错呀。”,语气甜得像裹了三层糖霜。,看见一张足以让直男大脑宕机的脸——**浪,杏仁眼,鼻梁挺秀,嘴唇是那种不需要涂口红就带着血色的天生勾子。身上穿的是一件剪裁精良的黑色吊带裙,料子垂坠,腰收得极好,**挺拔饱满,臀部圆润,整个人站在那里,像一个勾人魂魄的小妖精。 ,裙子是假的,Celine当季走秀款,她花八百块在微信上拿的。包也是假的,爱马仕*irkin,做得比真的还真,因为“假货做得不像真的就叫假货,做得以假乱真就叫平替”,有平替傻子才买死贵的原版呢,,这是她奉行了五年的消费哲学。:“还行还行。还行是多少?”莎莎扫了一眼他手里的钞票,“我帮你数数?——欻”,都带残影了。,手里的两百块钱已经少了四十。“哎——你今天财运这么好,这点算什么。”
莎莎把四十块钱利落地塞进自己手包,“我给你留了一百六呢,做人要知足。再说你在这里端盘子,见过的人比我有钱多了,这四十块就算你请我喝杯奶茶,乖~姐姐记你这个人情。”
她说这话的时候眼睛弯弯的,语气自然得真像当了他多年的亲姐。
服务员张了张嘴,发现自己居然无法反驳。
莎莎已经摆动她的腰肢转身走了,高跟鞋踩在大理石地面上,节奏轻快而笃定。
十块八块不嫌少,百十来万不嫌多,这是她在这个圈子里混了两年总结出来的唯一真理:
钱就是钱,没有高低贵贱,小钱都捡不到的人,大钱也不配拥有。
穿过宴会厅的时候,她的步伐慢了下来。
这是一场高端酒会,主办方是某奢侈品牌,来的不是身家数十亿的老板,就是朋友圈定位永远***的高端名媛。
空气里飘着香槟和某种昂贵木质调香水的味道,灯光经过水晶灯折射,落在每个人脸上都像加了一层柔光滤镜,一屋子的金碧辉煌俊男靓女,就算没头发的老登站在中间都看着眉清目秀的。
莎莎立马切换了工作模式。
她的下巴抬高了半寸,肩膀展开了,微笑的弧度从刚才对服务员的那种“小坏蛋”式歪嘴笑,变成了一种矜持而端庄的标准名媛笑。
眼神也从这个值钱,这个很贵,这个给我就好了的财迷模式转变成了视金钱如粪土,老娘吃过见过,不屑一顾的贵族千金风。
连走路的节奏都变了——步子迈得更慢,重心从脚跟移到脚尖,每一步都像是在走红毯。
汪予看见她的时候,眼睛都直了。
“莎莎!找你好久了!”
汪予是那种让造型师头疼的富二代:脸不差,但五官组合在一起总有种憨厚过头的感觉。他今天穿了一身纪梵希黑色西装,但纪梵希穿在他身上,像是高中校服套在了小学生身上——衣是好衣,人被衣服压着走。
“汪少~”
莎莎的声线在零点三秒内完成了转换,从刚才的市井腔调变成了软糯的撒娇音,每句话都拖出来半个音调,“人家去找洗手间了嘛,这地方太大了,我又笨笨的,差点就迷路。”
“早说啊,我陪你去!”
“那多不好意思~”(莎莎心里:谁要你这个呆瓜跟着,你要是去了我还怎么从服务员手里抽小费。)
汪予凑近了一点,压低声音:“我给你带了东西哦。”
他从西装内袋掏出一个小盒子。莎莎的眼睛在扫到那个橙色方盒的瞬间,瞳孔微微放大——这是真的,不是高仿,Hermès的小盒子,上面系着棕色丝带。
“打开看看。”
莎莎打开盒子,一条玫瑰金手链躺在黑色绒布上,镶着细碎的钻石。
她的大脑在零点一秒内完成了两件事:第一,估算价格(六万左右);第二,计算这条手链能当多少钱(急当能拿三万五,不急当能拿四万八,但她不会当,留着戴更有用)。
而她的脸上,在那个瞬间展现出的表情,堪称表演艺术家。
先是惊喜——眼睛睁大,嘴唇微微张开;
然后是感动——眼眶迅速泛红(她在十几岁时就练成了随时让泪腺充血的技能);
最后是克制的拒绝——眉头轻蹙,表情变得为难。
“这——太贵重了,我不能——”
“给你买的,你不要我送给谁去?”汪予急了,“戴上试试。”
莎莎推辞了三个回合,最终“勉强”接受。
她让汪予帮她戴上手链,伸着手腕在灯光下看了一会儿,说了一句:
“好漂亮”。
这句话是真心的,手链确实漂亮,钻石也确实是真钻。她樊莎莎这辈子说过最多的就是**,但判断真假这件事上从来没走过眼。
戴好了手链,她凑过去在汪予脸颊上蜻蜓点水般的亲了一下。
汪予的脸瞬间红到了耳根。
“我去给你拿喝的。”他像个得到妈妈奖励的孩子兴冲冲地跑了。
莎莎收起笑容,低头看了一眼手腕上的钻石手链,嘴角弯了弯。
**猎物,汪予,**家的傻儿子,爱美女,特别是樊莎莎的这种大美女,没什么心眼子,给她送钱送包送钻石,她只需要偶尔笑一笑、偶尔亲一下,就能让这只金毛自动摇尾巴。
她从来不会觉得愧疚。
这个圈子的规则很清楚:富二代给名媛花钱,名媛给富二代撑场面。前者以为自己买的是女色,后者卖的是演技。
她付出了劳动(演技),当然应该得到报酬。
这就是她理解的丛林法则。
莎莎环顾四周,目光在人群中搜寻着什么。
她的视线越过那些端着香槟的中年男人、那些从头到脚都散发着“联姻KPI”气息的名媛,最终落在了一个角落里。
那里有一个男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