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墨染清寒

吃不完番茄酱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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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整版现代言情《墨染清寒》,此文也受到了多方面的关注,可见网络热度颇高!主角有苏墨顾清寒,由作者“吃不完番茄酱”精心编写完成,简介如下:指关节上的皮肤被冷水泡得发白发胀,然后被粗糙的碗沿一刮,就绽开一道血口。她洗的碗太多了——每天几百个,沾着油污和凝固的菜汤,要用冷水冲、用抹布擦、用钢丝球刷。油污最重的那些盘子,得用草木灰拌了水使劲搓,草木灰里的碱分烧得裂口火辣辣地疼。食堂老板姓马,大家都叫他马叔...

来源:cd   主角: 苏墨顾清寒   更新: 2026-07-15 13:24: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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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读书简介

叫做《墨染清寒》的小说,是一本新鲜出炉的现代言情,作者“吃不完番茄酱”精心打造的灵魂人物是苏墨顾清寒,剧情主要讲述的是:她是被世界遗弃的“毁灭”。十七岁的苏墨,在觉醒仪式上未能觉醒任何序列,一夜之间从年级第一沦为任人欺辱的废物。被同窗羞辱、被混混围猎、被锁在废弃仓库里受尽屈辱——她的人生正在不可挽回地滑向深渊。而她是从末日归来的“织梦”。重生者顾清寒,上一世亲眼见证了【崩滅】的暴走与陨落。这一世,她以秩序序列探员的身份,在废墟中找到那个遍体鳞伤的女孩,用一个梦境带走了她。“上一世你独自站在废墟之上。这一世,有我。”当毁灭的权柄终于觉醒,当世界的暗面汹涌而至——两个被命运碾过的灵魂,能否在崩坏的边缘携手同行,一同登上世界的巅峰?...

第5章


两周。苏墨在矿区食堂待满了两周。

她学会了用指尖而不是指关节去碰碗沿——指尖的皮肤虽然也裂,但裂得比关节浅,不那么容易出血。学会了在水池边放一盆温水——不是真的温水,只是把冷水提前舀进盆里,放在灶台旁边让煤火的余温烘着,能比直接从水**放出来的水少几分刺骨。学会了用草木灰洗手——马叔教的,说工地上的工人都这么干,草木灰拌了水搓手,搓完了皮肤上会留下一层薄薄的碱膜,能隔一点潮气。她还学会了在洗碗的时候把背拱起来,腰塌下去,这样站久了腰没那么疼;学会了把纱布在药膏里多浸一会儿再往手上缠,这样药效能撑得久一些,不用每洗一批碗就换一次纱布;学会了在泔水桶上绑一根绳子,拖起来比推着走省力。

她学会了很多东西。

但她学不会在那些人来的时候不让心跳加速。那一天来得毫无预兆。

那天矿区汽笛响得比平时早,矿工们收工也早,食堂提前开了晚饭。苏墨在后厨忙得脚不沾地,一锅接一锅的白菜炖粉条端出去,空碗一摞接一摞地送回来。她站在水池边连头都没时间抬。等她终于把最后一批碗洗完,把水池刷干净,把灶台擦完,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。矿区的天早就黑透了,食堂前厅的灯也灭了,只有后厨还亮着一盏昏黄的灯泡,照着她一个人蹲在地上扫地。

然后她听见了脚步声。不是矿工的脚步声。矿工的脚步是沉的、拖的,像鞋底粘着洗不掉的煤灰。这个脚步是轻的,带着一种慢悠悠的、不怀好意的节奏。苏墨握着扫帚的手僵了一下,然后继续扫地,没有抬头。

食堂前厅的灯被人从外面打开了。

马叔回家去了——他家在镇子另一头,每天晚饭收工后就回去了。现在这间食堂里,只有她一个人。苏墨直起腰,转过身。

进来的是两个人,一高一矮,都是熟脸——高的是朱标那个长了一脸痘疤的跟班,矮的是栖霞村混混里最爱吹口哨的那个。两个人站在食堂前厅和后厨之间的门框下面,影子被身后的灯光拉得很长,像两条黑漆漆的***在厨房的地面上。苏墨的手握紧了扫帚的竹柄。竹柄被她掌心的汗浸得**腻的。

“哟,还在干活呢?”痘疤脸歪着嘴笑了一下,那笑容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有些瘆人,“这么晚了,一个人在这儿多不安全。我们来陪你吧。”

矮个混混没说话,但他也没闲着,走到灶台边随手拿起一个洗干净的搪瓷碗,把碗翻过来倒过去地看,然后手一松,碗掉在地上,咣当一声。他没道歉,也没有低头去捡,只是用脚尖把碗踢到一边,又拿起一个。

苏墨放下扫帚,声音很平静:“食堂已经打烊了,你们要吃饭的话明天再来。”

“我们不吃饭。”痘疤脸不笑了,他靠在门框上,双手抱胸,用一种审视的目光上下打量着苏墨,“我们就是来看看你。看看咱们年级第一现在过得怎么样。”他把“年级第一”四个字咬得很重。

苏墨没有说话。她知道这种时候说什么都是错的。沉默不会让事情变好,但说话会让事情变得更糟。她弯腰把地上那个被踢翻的搪瓷碗捡起来放回架子上。碗沿磕掉了一小块搪瓷,露出底下黑铁的颜色。

矮个混混又拿起了另一个碗。

“别碰碗。”苏墨的声音不大,但是很平,平得不像是一个被堵在空厨房里的女孩该有的声音。

矮个混混愣了一下,然后笑了,笑得很轻蔑。他把碗举到半空中,手指一根一根地松开,看着碗从他手里掉下去,在地上摔成了三瓣。碎片在地面上弹了一下,滑进灶台底下的煤灰里。

“不好意思,手滑。”

苏墨看着地上的碎片,没有动。她的手指攥紧又松开,攥紧又松开。身体深处那个东西在翻涌,不是咆哮,是一种更隐秘的、更低沉的回响。她能感觉到它在苏醒,像一个睡了很久的人翻了个身,床板吱呀一声。她把那个东西按下去,用尽全力按下去,然后蹲下来去捡地上的碎片。

“你跪着捡吧。”矮个混混说。

苏墨没有跪。她蹲在那里把碎片一片一片捡起来放在掌心,碎片的边缘很锋利,割破了她指尖上缠的纱布,血丝洇了出来。

痘疤脸从门框边走过来,蹲在她面前,用一种几乎是好奇的语气说:“你跑什么?标哥又不会真把你怎么样。你跑这么远,跑到这种鬼地方来洗碗,不累吗?你回去认个错,服个软,说不定标哥心情一好还能给你安排个轻巧活。比在这儿伺候矿工强吧?”

苏墨把碎片捡完站起来,把碎片倒进垃圾桶里。她的手被割了一道口子,血从纱布的缝隙里渗出来滴在地上。她打开水龙头冲了冲,从围裙口袋里摸出一条旧纱布缠上。

“行啦行啦,今天就是来看看你,别这么紧张。”他把“今天”两个字拖得很长,像是在暗示什么,然后把烟头扔在地上踩灭,转身朝门口走去。走到门口又回过头来。

“对了,标哥让我问你——那些照片,要不要给你那个捡破烂的爹也寄一份?”

苏墨的身体猛地一僵。但她没有回头,没有让那张脸上的表情落入对方眼中。

两个混混的笑声从门口飘进来,然后脚步声越来越远,最终消失在矿区的轰鸣声里。苏墨把灶台底下的煤灰扫干净,把泔水桶拖出去倒掉,把所有的厨具检查了一遍放回原位,确认一切都收拾妥当了才走出后厨。她在黑洞洞的前厅里站了一会儿,然后走到那张方桌旁边坐下来,把头埋进双臂之间。纱布上的血迹已经干了,变成一种深褐色。

她没有哭。她只是把眼睛闭了很久很久,久到矿区的汽笛又响了一遍。然后她站起来,回到杂物间,把门闩好,把麻袋盖在身上,闭上眼睛等待天亮。

从那天起,类似的“探望”变得有规律起来。每隔一天来一次,有时候隔两天,有时候连续两天都来。来的人每次都不一样——有时候是朱标的小弟,有时候是栖霞村的混混,有时候是周敏带着那个瘦高个女生。周敏那次来没有进食堂,只是在门口站了一会儿,留下了一句话,让进来吃饭的矿工传进来:“朱标少爷让她考虑考虑,时间不多了。”他们不打她,不砸东西——自从那次摔碗之后,马叔第二天就找矿上的保安队长喝了顿酒,之后那些人再来的时候,食堂外面就会多一两个扛着铁镐假装路过的矿工。他们进不来,但他们有的是办法。他们往食堂送进来的菜筐里吐唾沫。他们在食堂外面的布告栏上贴纸条,上面写着一些不堪入目的字。他们还把泔水桶推倒在后门口,泔水流了一地,苏墨蹲在地上擦了一个时辰。

苏墨没有告诉马叔。马叔已经帮了她很多了。她不能再让他为了自己跟矿上的保安队长喝第二次酒。她只是每天早上把布告栏上的纸条撕掉,把菜筐里的烂叶子挑出来扔掉,在洗碗之前多冲两遍水。她学会了忍耐。她从小就擅长忍耐——忍那些叫她野种的孩子,忍那些吹口哨的混混,忍那个把她锁在厕所里浇冷水的周敏。忍耐是她最擅长的事情,甚至比考第一还擅长。但这次不一样。以前的忍耐是有尽头的,她可以告诉自己“忍到觉醒就好了”。现在没有尽头。她不知道要忍到什么时候,不知道这一切什么时候才会结束,不知道那些人什么时候才会腻。她只知道每天睁开眼睛就要面对新的一轮羞辱,每天闭上眼睛都不知道明天会来什么人、做什么事。这种没有尽头的忍耐,比任何一次**都更让人崩溃。

她开始频繁地走神。

洗碗洗到一半,手会忽然停下来,眼睛盯着水池里的泡沫发呆,直到马叔在灶台边喊“碗不够了”才猛**一下回过神。切菜的时候,刀举在半空中半天不落下去,眼睛看着窗外灰蒙蒙的天,不知道在想什么。有一次她差点把自己的手指当萝卜切了,刀刃离她的食指只有一寸,是马叔从旁边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——那只常年掂炒勺的手力气大得惊人,把她的手腕攥出了一圈红印。

“你这几天怎么回事?”马叔松开手,眉头拧成了一个疙瘩,“你的手不要了?”

苏墨低头看着案板上那根险些被切掉的手指,嘴唇动了动,想说“我没事”,但那个“没”字还没出口,她自己都觉得骗不过去了。她的手在抖,不是因为冷,而是因为长期的精神紧张让她的神经系统已经失去了放松的能力,肌肉一直处于一种低强度的痉挛状态。她现在吃饭的时候端着碗,筷子会不自觉地敲着碗沿,发出细微的嗒嗒声。她自己听不见,是马叔有一天把她手里的筷子抽走她才意识到自己的手在抖。

矿区食堂的工友们开始用一种复杂的眼神看她。那个每天给她留一个馒头的老矿工,有一天把馒头放在水池边上的时候多站了一会儿,张了张嘴想说什么,最终什么都没说,只是叹了口气走了。苏墨看着那个馒头,觉得自己的胃缩成了一团。她吃不下。她已经连续好几天没有好好吃饭了。不是食堂没饭——马叔从来不克扣她的伙食,每天的稀粥馒头管够,有时候灶上剩了菜还会多给她舀一勺。但她吃不下。饿是饿的,胃是空的,但食物放进嘴里就像嚼蜡一样,咽下去堵在胸口,不上不下的。她用筷子把馒头掰成一小块一小块,强迫自己嚼,强迫自己咽,有时候嚼着嚼着就忘了嘴里的东西,就那么**馒头渣发呆。

夜里更糟。青石镇的夜晚从来不安静——矿区的碎石机二十四小时不停,那种低沉的、持续不断的轰鸣像一只巨大的铁肺在呼吸。苏墨以前觉得这种声音很吵,但现在她开始害怕安静下来的时候。因为安静的时候她能听见自己的心跳,听见身体深处那个东西在动,像一头被锁链拴住的困兽绕着柱子转圈。她每次快要睡着的时候就会猛地惊醒,心跳得像刚跑完八百米。

她看着自己的手。杂物间里没有镜子——她从离开学校之后就再也没有照过镜子了。但她不需要镜子也知道自己变成什么样了。她的手比来青石镇之前更瘦了,手背上青筋凸起,指关节的冻疮在结痂和裂开之间反复,老痂没掉新痂又长,层层叠叠的疤痕像是老树的年轮。这双手曾经握着毛笔在白纸上写出一手让老秀才称赞的好字,现在浸在馊水里每天洗几百个油腻腻的搪瓷碗。她忽然想起老秀才的话——“苏墨这丫头,写出来的字有筋骨”。她当时偷偷高兴了好久,觉得自己总算有一件事是能拿得出手的。现在这双“有筋骨”的手,连一支最便宜的毛笔都握不起了。她把头埋进膝盖里。没有哭。不是因为不难受,而是因为连哭的力气都挤不出来了。

第十二天。

苏墨在洗碗的时候忽然觉得天旋地转。

不是头晕,是整个空间都在转——房顶在往左歪,地板在往右斜,水池里的水漾出来溅在她的围裙上。她伸手去扶灶台,手指在瓷砖上滑了一下,整个人软倒下去,膝盖磕在水泥地上发出咚的一声闷响。马叔听见声音回头一看,扔下炒勺就跑了过来。他一把把苏墨从地上捞起来,粗壮的手臂架着她的胳肢窝,把她拖到前厅的方桌旁边坐下。

“怎么回事?你上次吃饭是什么时候?”

苏墨靠在椅背上,嘴唇发白。她想说中午吃了,但张了张嘴发现自己想不起来中午到底有没有吃东西。中午是一天中最忙的时候,矿工们排着队打饭,她一个人要收碗洗碗擦桌子,忙得连喝水的工夫都没有。也许吃了,也许没吃,她不记得了。

马叔从灶台上舀了一碗热汤端过来放在她面前。汤是白菜豆腐汤,清汤寡水,但很烫,冒着白汽。苏墨低头喝了一口。汤很烫,烫得她舌尖发麻,但那股热流顺着喉咙滑下去,胃里暖了一些。

“今天是早班,你下午回去睡觉。”马叔说。

“不用,我——”

“我说了算。”马叔把话截断,声音很硬。但他别过头去的时候,苏墨看见他用围裙角擦了擦眼角。不知道是油烟熏的,还是别的什么原因。

那天下午,苏墨被马叔强制撵回了杂物间。她躺在那几张旧棉絮上,闭着眼睛想睡一觉,但睡不着。她的身体很困,眼皮沉得像灌了铅,但脑子是醒的,像一锅沸腾的粥,咕嘟咕嘟地冒着乱七八糟的念头。那些念头没有一个是连贯的——一会儿是李伯的拐杖,一会儿是老秀才的戒尺,一会儿是周敏凑近她耳边说的那句“你活该”,一会儿是闪光灯的白光和照相机的咔嚓声。

她在棉絮上翻了个身,把脸埋进麻袋里。

第十三天。

矿区的汽笛响了三声——这是矿工**的信号。苏墨蹲在食堂后门口削土豆,听见汽笛声抬起头看了一眼天。天是灰的,和过去十几天一样。她低下头继续削。然后她听见了一个声音。

那是从食堂前厅传来的,一个矿工和一个工友在聊天。声音不大,但在安静的午后很清晰。

“听说白沙中学要**了,布告都贴到矿上来了。”

“考什么试,跟你有关系吗?你又不读书。”

“我侄子在那儿上学。”

苏墨的削皮刀停了一下,又继续削。白沙中学。这四个字像一根针,轻轻地扎了她一下。不算疼,但那种酸酸的、胀胀的感觉却在皮肤底下蔓延开来。她以为自己已经把那个地方忘了。她已经离开两周了,两周足够让一个人习惯矿区食堂的轰鸣声、煤灰味和油污的围裙。但听到这四个字的时候,她发现自己根本没有忘。教室、黑板、粉笔灰的气味、早课铃清脆的叮铃声、那个坐在最后一排靠窗位置的自己——所有画面在一瞬间涌进脑海,清晰得像是昨天。

她把削好的土豆扔进盆里,站起来,在围裙上擦了擦手。她想去看看那张布告,不为别的,只是想知道那些曾经和她一起坐在教室里的人现在在做什么。她穿过食堂前厅,矿工们已经散了,前厅里空空荡荡的。她推开食堂的门走出去,矿区干燥的风裹着煤灰扑了她一脸。

布告栏就在食堂门口的墙上。那是一块破旧的木板,上面密密麻麻地贴满了各种通知——矿上的排班表,镇上的征兵令,卖煤渣的广告,治跌打损伤的赤脚医生招揽生意的**。在这些层层叠叠的纸张中间,有一张崭新的白纸,上面用工整的楷书写着:

“白沙中学期末**通知。时间:四月十五日至四月十七日。地点:白沙中学教学楼。参考学生名单如下——”

苏墨一行一行地往下看。她看到了很多熟悉的名字。有和她一起上过三年学的同班同学,有坐在她前排的、每次**前都要借她笔记抄的那个男生,有课间总跟她一起去打水的那个圆脸女生。那些名字一个一个地从纸上跳出来,每一个都带着一段属于教室和课堂的记忆。

她看了很久。久到食堂里传来马叔喊她的声音。她回过神,转身走回食堂。布告栏上的白纸被风吹得翻起来又落下,露出背面一张发黄的旧通知,上面写着“招工启事”。

那天下班后,她没有直接回杂物间,而是沿着矿区的土路走了一段。土路两边堆着小山一样的煤渣,黑色的煤渣被夕阳一照泛着一层暗沉的、油腻腻的光泽。路尽头有一块荒地,地上长着几丛顽强的野草,被煤灰染成了灰色。她站在那里对着荒地发了很久的呆,然后蹲下来用树枝在地上写字。她写了“苏墨”,又写了“李伯”,又写了“栖霞村”。然后把三个词都抹掉,抹得干干净净,站起来回去了。

第十四天。一个难得安静的日子,没有人来。

那种安静反而不正常。苏墨一整天都在下意识地看门口,总觉得下一秒就会有熟悉的身影走进来。但没有人。一整天都没有人。

晚上收工后,她坐在杂物间的旧棉絮上,把马叔给她的纱布卷拆开,重新数了一遍。还剩七卷。她算了算,一卷纱布能用两到三天,七卷大概能用两周。两周之后呢?她不知道。也许到那时候冻疮会好,也许不会。也许到那时候那些人会腻,也许不会。她把纱布重新卷好放回墙角,把油灯拧暗了一些。

火苗在灯芯上摇摇晃晃的,把她的影子投在铁皮墙上。影子很瘦,瘦得不像一个十七岁女孩该有的轮廓。她看着那个影子,忽然想起一个很久以前的画面。那是她十岁的时候,有一回李婶病了,发高烧,躺在床上起不来。她一个人去镇上抓药,在药铺门口等着掌柜抓药的时候,看见对面茶馆里有个说书先生在说书。说书先生讲的是启明者的故事——人类第一个秩序序列者,在末日来临时带着人类反抗混沌,以一己之力撑起了整个族群的希望。说书先生说得唾沫横飞,茶馆里的茶客听得如痴如醉。她蹲在药铺门口也听了一段,听到启明者独自站在废墟之上面对万千混沌大军的时候,她攥着小拳头,激动得差点忘了抓药的事。那时候她想,如果有一天她也能觉醒序列就好了。不需要是至高序列,不需要是启明者那样的大英雄,只要是一个普普通通的、有用的序列就好。她就可以保护李伯李婶,保护栖霞村,保护所有她爱的人。

十年后,她坐在矿区食堂的杂物间里,手上缠着带血的纱布,脚边放着半筐发了芽的红薯。她没有觉醒序列。她连普通序列都没有。她不是英雄,她是一个连自己都保护不了的废物。

油灯的火苗忽然跳了一下。苏墨把它拧灭,躺回棉絮上,把麻袋拉过头顶。黑暗里,她的嘴唇无声地动了动,像是在说什么,但什么都没说出来。

也许是李伯的名字。也许是别的什么。但不管是什么,都被头顶的麻袋和铁皮房顶挡住了,没有传到任何人的耳朵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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