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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《我的名字我的姓氏》,此书充满了励志精神,主要人物分别是孙浩李兰英,也是实力派作者“村委二队”执笔书写的。简介如下:小仙运气比我好一点,她儿女早早给她养老了,住在大儿子五层的高楼里,空调,电视成标配,一日三餐顿顿三菜一汤。“你怎么还买了个车?还真真的开到我这里来了。”“走,姐带你去逛街。”我把小仙拉上我的三轮小电动车上,往镇上开去...
第9章
孙浩的手,示意他别说下去了。
孙小飞果然萎了,悻悻而离开了。
其实是我软磨硬泡孙浩三天,他才同意带我去买车的。
6
十天后,我带上牛奶,香蕉,还有两杯如恋爱般甜的奶茶去看小仙。
这次我自驾的。
我出生时,交通靠走,交通好点时,我分不出时间平出一次门,等我闲时,我已经没有地方可去了。
小电驴慢吞吞的停在小仙的房子边上,其实是她早早在村口接我的。
“试试,我现在可以自己去买这个了。样式还很多,我已经试了好几杯了,就这个味最好。”
“你快试试,”我把奶茶送到小仙嘴上。
小仙运气比我好一点,她儿女早早给她养老了,住在大儿子五层的高楼里,空调,电视成标配,一日三餐顿顿三菜一汤。
“你怎么还买了个车?还真真的开到我这里来了。”
“走,姐带你去逛街。”
我把小仙拉上我的三轮小电动车上,往镇上开去。
“小仙,你多久有没自己买衣服了?”
“我啊,不记得了,都是我女儿媳妇买的,我都十多年没出来这里了。”
这个镇上的圩日,我们俩年轻时常来,那时我们每个圩日都拿自己在江河里摸到的河货来卖。
我卖东西的钱都给家里孩子买吃用的,小仙也好不到那里。
她只有一个妈妈,上面有一个哥哥,她要赚钱给哥娶媳妇。
小仙没出嫁前,我们都一起来赶圩日。每次我们都会去那个很小的店里吃一次糖水。
小仙出嫁后,都是我自己来,偶尔我也会吃一次糖水再回去。
明昌十三岁,孙方庆得病走了,最小的孩子才三岁。
我没再吃过那个店的糖水了。
小仙提议我们去喝糖水,时代变迁,我们久不出门,应接不暇。
现在糖水都这么多品类,味道更好。
我与小仙点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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