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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门小说《我曾亲手弄丢了那座城》近期在网络上掀起一阵追捧热潮,很多网友沉浸在主人公李默苏晚演绎的精彩剧情中,作者是享誉全网的大神“馨凡”,喜欢现代言情文的网友闭眼入:他要去找苏晚。但当他推开家门的时候,看到客厅的茶几上整整齐齐地摆着一沓文件——离婚协议,一式三份,已经签好了她的名字。茶几旁边放着一台崭新的面包车钥匙,钥匙下面压着一张便利贴,上面是苏晚清秀的字迹:“车还给你,我不要。”上辈子,这台二手面包车是他“给”她的唯一财产...
第4章
外变成了不解,从不解变成了警惕。
“你到底想干什么?”她的声音不大,但每个字都带着防御。
李默看着她,看着她微红的眼眶——她刚才在外面肯定哭过了,只是她不肯让他看到。
“做顿饭给你吃。”他说。
苏晚盯着他看了几秒,把手里的东西放下,走进厨房,打开冰箱拿了一瓶水。
“我不饿,”她说,“你自己吃吧。”
她转身要走。
李默伸手,拉住了她的手腕。
苏晚的身体瞬间僵住了。她低头看着他的手,像在看一个不认识的物体。
“你放开我。”她的声音终于有了起伏,带着一种被冒犯的、尖锐的疼痛。
李默松开手。
“好,”他的声音有点哑,“你不是回来吃饭的,那我说几句话,说完你就走。”
苏晚站在原地,没有动,也没有看他。
“第一,我不想离婚了。不是因为我有什么目的,是因为我想明白了。但如果你还是想离,我不会拦你。”
“第二,过去七年,我对不起你。不光是对不起,是**。我没资格说原谅,但我可以改。从今天开始,你能不能看到我的改变,是你的事。做不做得到,是我的事。”
“第三,那台面包车不是我的,是你的。你用自己的钱买的,当初跟我说是借的,我信了。我那时候不在乎,现在我知道了,那是你省了好久的钱买的。车你开走,别还给我。”
苏晚听完,沉默了很久。
然后她抬起头,看着李默的眼睛。
“李默,你把刀捅进一个人身体里,***的时候说声对不起,人家伤口就能好吗?”
她的声音不大,但每个字都像刀。
“我不要你的钱,不要你的房,我只要你离我远一点。这是我这辈子说过最勇敢的话。”
她拉上行李箱,往外走。
李默追到门口,“苏晚。”
她没回头。
“排骨在锅里,”他说,“热着呢。”
苏晚的脚步顿住了。
她没有转身,但她的肩膀微微抖了一下。
过了几秒,她松开了行李箱的拉杆。她转过身,走进厨房,打开锅盖,盛了一碗饭,夹了一块排骨,坐在餐桌前,慢慢吃起来。
她吃得很慢,小口小口的,像是不想让李默看到她在吃东西的样子。
李默走过去,在她对面坐下。
两个人面对面吃饭,谁都没说话。
这顿饭吃了二十分钟。苏晚把碗里的饭吃得干干净净,碗边没有剩下一粒米。她又夹了两块排骨,把骨头整整齐齐地放在碟子边上。
吃完饭,她站起来,把碗筷收进厨房,洗了。
李默站在厨房门口,看着她洗碗的背影。
水龙头哗哗地响着,她的手指被水冲得发白。
突然,苏晚开口了。
“李默。”
“嗯。”
“如果今天你说这些,做这些,是因为你良心发现了——那我告诉你,你的良心*****。”
“如果你是想用这顿饭来抵消过去七年的所有事——那我告诉你,抵消不了。”
“但如果你真的想改——”
她顿了一下,把最后一个碗放进碗架,关掉水龙头,擦干手,转过身看着他。
“那就做给我看。不是一天,不是两天,是一辈子。”
李默点头。
“我会的。”
苏晚没有说“我信你”,也没有说“我不信你”。她从他身边走过,拿起行李箱和袋子,向门口走去。
走到门口的时候,她又停了一下。
“车钥匙我带走了。那辆车确实是我用自己攒的钱买的,你说的没错。”
“还有,排骨可以多炖十分钟,土豆放早了。”
门关上。
李默站在原地,听到她在门外拖行李箱的声音,一声一声,越来越远。
她走的时候,把那束花留下了。
花插在玻璃瓶里,紫色的小花,有点蔫了,但还活着。
三 追妻出租屋
下午两点,李默没有去民政局。
他去了苏晚的出租屋。
那个小区在老城区。房租便宜,环境差,楼道里的灯是坏的,墙皮剥落,空气里弥漫着一股霉味。
他拎着一袋子水果,站在她门口,敲了三下。
没人应。
他又敲了三下。
门从里面打开了一条缝,露出半张脸,是个五十多岁的阿姨,穿着睡衣,头发乱蓬蓬的,一脸不耐烦。
“找谁?”
“我找苏晚。我是她老公。”
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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